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[HNSS]******002[CS]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三亚市崖州湾科技城西北片区城市体检项目
首次公告日期:2025年04月22日
二、更正信息:
更正事项:采购文件
更正原因:
采购需求、采购合同内容表述有误。
更正内容:
1、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部分第4项进度安排、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附件“技术响应表”第4项进度安排,内容为:“进度安排:本次城市体检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完成,共分为现状调研及数据采集、数据分析、成果报告编制三个阶段,具体安排如下:(一)现状调研及数据采集阶段(自合同签订之日起【40】个日历天内):开展现状调研,完成数据采集及问卷抽样调查等工作。同步开展正射影像图、地形图测绘及地下管网探测工作。(二)数据分析阶段(自合同签订之日起【30】个日历天内):开展采集数据汇总,形成问题台账,通过科学分析形成问题清单、整治建议清单等成果。结合前期完成的工作,向区住建局汇报阶段性成果,形成征求意见稿,征求相关部门意见。(三)成果报告编制阶段(自合同签订之日起【20】个日历天内):结合区住建局及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,修改完善城市体检报告,提请崖州区政府会议审议,并提交最终成果。以上工作安排如遇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,时间相应顺延。”现变更为:“进度安排:本次城市体检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完成,共分为现状调研及数据采集、数据分析、成果报告编制三个阶段,具体安排如下:(一)现状调研及数据采集阶段(【40】个日历天内):开展现状调研,完成数据采集及问卷抽样调查等工作。同步开展正射影像图、地形图测绘及地下管网探测工作。(二)数据分析阶段(【30】个日历天内):开展采集数据汇总,形成问题台账,通过科学分析形成问题清单、整治建议清单等成果。结合前期完成的工作,向区住建局汇报阶段性成果,形成征求意见稿,征求相关部门意见。(三)成果报告编制阶段(【20】个日历天内):结合区住建局及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,修改完善城市体检报告,提请崖州区政府会议审议,并提交最终成果。以上工作安排如遇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,时间相应顺延。”
2、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的合同文本第二条第三款内容为:“(三)工作进度安排:本次城市体检工作共分为现状调研及数据采集、数据分析、成果报告编制三个阶段进行,具体安排如下:1、现状调研及数据采集阶段(自合同签订之日起【40】个日历天内):开展现状调研,完成数据采集及问卷抽样调查等工作。同步开展正射影像图、地形图测绘及地下管网探测工作。2、数据分析阶段(自合同签订之日起【30】个日历天内):开展采集数据汇总,形成问题台账,通过科学分析形成问题清单、整治建议清单等成果。结合前期完成的工作,向区住建局汇报阶段性成果,形成征求意见稿,征求相关部门意见。3、成果报告编制阶段(自合同签订之日起【20】个日历天内):结合区住建局及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,修改完善城市体检报告,提请崖州区政府会议审议,并提交最终成果。以上工作安排如遇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,时间相应顺延。”现变更为:“进度安排:本次城市体检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完成,共分为现状调研及数据采集、数据分析、成果报告编制三个阶段,具体安排如下:1、现状调研及数据采集阶段(【40】个日历天内):开展现状调研,完成数据采集及问卷抽样调查等工作。同步开展正射影像图、地形图测绘及地下管网探测工作。2、数据分析阶段(【30】个日历天内):开展采集数据汇总,形成问题台账,通过科学分析形成问题清单、整治建议清单等成果。结合前期完成的工作,向区住建局汇报阶段性成果,形成征求意见稿,征求相关部门意见。3、成果报告编制阶段(【20】个日历天内):结合区住建局及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,修改完善城市体检报告,提请崖州区政府会议审议,并提交最终成果。以上工作安排如遇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,时间相应顺延。”
3、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三部分第三项付款方式中的内容、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附件“商务响应表”第3项付款方式中的内容:“采购人每次付款前,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和请款函,采购人自收到前述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相应款项。否则,采购人付款期限相应顺延,且不承担违约责任”。现变更为:“采购人每次付款前,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和请款函,采购人自收到前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相应款项。否则,采购人付款期限相应顺延,且不承担违约责任。”
4、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的合同文本第五条中的:“甲方每次付款前,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和请款函,甲方自收到前述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。否则,甲方付款期限相应顺延,且不承担违约责任。”现变更为:“甲方每次付款前,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和请款函,甲方自收到前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。否则,甲方付款期限相应顺延,且不承担违约责任。”
其他内容不变
更正日期:2025年04月25日
三、其他补充事项
******办公室关于印发<三亚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1年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三府办〔2021〕44号)、《三亚市金融发展局关于印发<创建一流营商环境“获得信贷”指标2021年专项行动方案>的通知》以及《三亚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3年实施方案》(三府办〔2023******银行和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贷款。2.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(供应商无需到现场)。3.如供应商的CA锁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无法正常盖章,请联系海南CA(0898-******)或登录到海南CA网站:******/ses/login/showrenewseal.mvc 进行升级更新。
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称:******建设局
地址:三亚市崖州区崖州大道万科金色家园7号楼产促中心4层
联系方式:******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称:******有限公司
地址: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河路211号金鼎公寓A5栋302房
联系方式:0898-******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陈忠招
电话:0898-******
******有限公司
2025年04月25日
相关附件:
三亚市崖州湾科技城西北片区城市体检项目([HNSS]******002[CS]******002)-文件集.zip